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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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及违反先合同义务之责任形态研究2
先合同义务及违反先合同义务之责任形态研究2 (三)缔约过失的责任承担方式 根据《合同法》第42、43条以及《合同法》第3 章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同时结合《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此外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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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
论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 内容提要: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缔约过程应界定为“从要约生效至合同生效”。先合同义务作为合同附随义务,因缔约以及缔约人对合同生效之期待而产生、存续并发生效力,其突出特征在于它的法定性和附随性。 关键词: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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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
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 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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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后合同义务的类型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等其他义务。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一方将对方当事人不知悉的有关合同的有关情况告知对方当事人。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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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又称后合同义务。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尽管当事人之间不再承担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