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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办

2018年12月17日  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http://www.zydgzgysh.com/

租赁合同一般是由租赁人与承租人相互签订的,其中确定了两者之间的时间问题,在此期间,两者之间都属于租赁的关系,应当对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履行,不得违反合同中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以后,应当合格地履行合同。所以《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合同法》只是规定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而不是说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这是因为,现实中可能会发生各种难以预测的事情,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如果这个时候还要固执地坚持合同不能解除,不仅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率的。

但是,当事人也不能说随便解除合同。所以,《合同法》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就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也是众多合同的一种,因此,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X元;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X元;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XXX等物品,价值人民币X元;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X元。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X元。

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

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X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